喜歡自稱為視覺設計, 明明作的是網頁設計的職位, 但是對HTML完全不懂, 所謂的"設計"只是把視覺界面完成, 但是完全沒有考慮網頁使用者實際使用的過程和感受, 做出來的"設計"不只難以製作成網頁, 使用者也很難從這個"設計"獲得愉快的使用經驗.
這種過程真的就可以稱為設計嗎?
在我看來這只是懶惰而已, 因為懶惰而不想理解設計工具, 把應該是一體的設計階段分成自己感興趣的部份, 和自己不想觸碰的部份.
互動設計也是一樣, 因為懶惰而不想學習, 對於互動製作工具一竅不通, 甚至完全沒有概念, 所謂的"設計"只是螢幕上的空想, 而不是對於實際經驗的改良.
這個世界不需要不能提供使用經驗改善的設計.
更進一步說, 這個世界需要設計的是完整的使用者經驗, 而不是一張 PSD 檔案. 如果只侷限於螢幕上視覺界面的改善, 在這個工具軟體發達的時代, 任何人都可以取代這項工作.